发表时间:2025-10-16 作者:
各相关单位:
《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2025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经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现予发布,即日起开展2025年度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为理论重点,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大力推进理论创新,为我省文化旅游工作大局服务,为繁荣我省艺术科学服务。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2025年度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要体现鲜明的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要着眼于推进理论创新和实际问题的研究,着力推出高水准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紧盯省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的前沿和动态,力求具有原创性或开拓性;应用研究要紧密围绕我省经济、社会、文化发展中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项目申报指南》条目分具体题目(带*号)和方向性条目两类。依据具体题目申报的选题,应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也可对条目的文字表述做出适当修改。方向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在符合《项目申报指南》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的情况下,鼓励申请人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项目。自选项目与按《项目申报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等方面同样对待。项目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三)2025年度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资助额度参考标准为:0.4万元。
(四)项目申请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五)申请人应为项目研究和项目管理的实际负责人(只填一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3.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须有两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者推荐,推荐人须手写签名,机打无效;
4.申请人填报项目组成员有关信息资料前,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5.项目组成员须手写签字,机打无效;
6.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
7.无专业职称的人员不得申报;
8.省文化和旅游厅机关工作人员不能申请或者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申请。
(六)为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项目研究,2025年度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做如下限定:
1.承担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及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研究任务尚未结题的,不能参加当年的项目申报;
2.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报;
3.不得以已发表或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
4.凡是以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名义发表的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项目资助字样。
(七)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申报内容真实性且不涉及知识产权争议。凡发现弄虚作假等违规申报者,经查实后,3年内不得申报,如获立项即作撤销处理并通报批评,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八)最终成果为论文的项目,原则上要在一年内完成;成果为专著的项目,要在两年内完成。除重要的基础研究外,鼓励以“论文+研究报告”作为最终研究成果进行申报。最终研究成果必须符合学术规范,引用材料务必注明出处,并附主要参考文献目录。
三、申报材料及时间
1、申报材料包括:《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评审书》一式3份(用计算机填写),5份论证活页,材料统一用A4纸印制,论证活页夹在申请书内。同时发送电子版至:duziwei@sxu.edu.cn。另外,《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统计表》(附件3)单独发送电子版。
2、请于11月5日上午11点前将上述纸质材料交至社科处104室,逾期不予受理。
社会科学处
2025.10.16
附件:
初审:宋文婷
二审:王兴超
三审:赵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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