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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处是在主管校长领导下,负责全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社科处的主要工作包括:全校人文社会科学发展规划;国家级、省级重点研究基地建设;科研项目管理;科研成果及报奖管理;科研机构管理;科研统计;学术活动的组织协调等。具体如下:

一、编制科研规划和规章制度。根据国家和省市级科研管理部门出台的有关科学技术的方针、政策,结合学校实际,组织编制全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起草、制定、完善科研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为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的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保障服务。

二、基地平台管理。负责各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项目申报、会议评审、定期评估。落实基地各项配套经费,督促基地凝聚科研方向,开展科学研究。向教育部、省教育厅上报基地科研工作开展情况。

三、科研项目管理。组织各级各类纵向和横向科研项目申报。督促各学院及科研机构科研项目的实施,定期检查项目研究进度,对完成的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及时对科研项目档案进行整理和归档,监督各级各类科研经费的使用。

四、科研成果管理。定期分类编印山西大学科学研究成果公报。积极组织成果鉴定,积极推广科学研究中的先进经验,及时组织符合条件的优秀科研成果申报各级各类奖励。负责全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五、科研统计工作。做好科研的信息资料管理(项目密级、可行性分析、方案论证等),注重收集和分类整理各类科研信息并向有关单位和研究人员提供服务,做好各类科研情况(科研人员状况、项目、经费、科研成果、学术交流等)的统计工作,及时完成各类统计报表的报送。

六、科研成果推广与咨询服务。大力组织科研人员开展咨询活动,把最新应用科研成果积极向社会推广。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把经济、社会、文化等建设中提出的问题及时安排到校内的科研活动中,为山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七、科研机构管理。做好校内各科研机构的设立、评估和管理工作,与各学院、研究所(中心)配合,对各科研机构的科研方向、科研规划提出建议,定期检查评估科研机构的工作。

八、学术交流。负责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的对外联络、报道工作,协助各单位组织好在我校召开的各类学术会议、学术报告会。做好涉外学术交流的保密审查工作。

九、其它工作。做好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有关工作,协助做好校领导、校学术委员会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