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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乡村振兴研究院创出全国新时代“枫桥经验”典型案例

发表时间:2023-11-08    作者:

11月6日上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亲切接见全国入选“枫桥式工作法”单位的代表,我校乡村振兴研究院在广东省蕉岭县乡村治理实验基地探索并总结的“客家围屋”工作方法,成功入选全国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案例。习近平总书记亲切勉励与会代表再接再厉,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我校乡村振兴研究院基层社会治理实验团队长期深耕梅州市蕉岭县,坚持将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的服务理念,连续15年在该地区主持、推进了三期乡村发展实验(简称“南农实验”),经过持续的努力,试点县蕉岭县先后成为全国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县、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县、“百千万工程”示范县、党建引领乡村治理试点县。

2020年,蕉岭县与山西大学乡村振兴研究院继续签约,委托研究院就《国家六部委联合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县建设》进行深度合作,为期三年,项目金额180万元。签约后,乡村振兴研究院选派优秀博士、硕士长期蹲点驻村,团队成员深度参与指导当地乡村治理各项工作,通过聚焦党建赋能、资源整合、机制创新,在总结和提炼蕉岭实践经验的基础上,2021年,马华教授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并将蕉岭作为课题的实验基地。2022年,马华教授基于蕉岭县实践探索,成功获批了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创新机制”,以此为契机,团队依据蕉岭改革实践创新积淀与乡村治理发展整体趋势,探索形成乡村治理“六事协同工作法”,并入选第三批全国乡村治理典型案例。

课题组成员根据蕉岭独特的风俗习惯,尝试将客家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研究团队通过在大规模调研中搜集整理的客家家训、歌谣、谚语等人文资源,与乡贤、祠堂等当地历史传统相结合,以此融合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参与和指导制定了“以文化人解事、丰富载体说事、聚合力量理事”的“定分止争客家围屋工作法”并在当地大力推广。三年来,这一工作方法累计调解各类矛盾纠纷893起,解决“骨头案”13宗,刑事案警情发生率降至0,民事纠纷案件数量同比下降31%。这一地区由此实现了从“乱”到“治”及“兴”的华丽蜕变。蕉岭县也因此成为南方农村改革成效显著的现场教学点,并获得《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南方日报》等众多媒体的系列报道。

近年来我校乡村振兴研究始终围绕四个面向,坚持有组织科研,坚持“三实”研究风格,即实验、实地和实际,主动响应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围绕我国“三农”领域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问题进行了一系列研究,进一步深化了校地、校企、校校合作,形成了三位一体的科研创新发展模式,打造了政产学研金服用一体化合作孵化平台,成功入选省委首家省校合作智库示范基地,与平定县合作共建国家级人工智能县域社会治理实验基地,参与山西省农村厕所革命第三方评估及乡村振兴示范创建,与蕉岭县、平定县、兴县等10多个县区建立校地合作实验基地,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30余项,为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破解“三农”问题提供了本土化的经验支撑和实验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