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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承办的海峡两岸第十届商法论坛在并举行

发表时间:2024-07-02    作者:

7月2日,由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主办,山西大学法学院、山西省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承办的海峡两岸第十届商法论坛举行。来自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南京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以及台湾政治大学、东吴大学、成功大学、中正大学等30多所两岸名校和省内高校、实务界的百余位专家学者参加了本次论坛。山西省台办主任李建红、副校长孙岩出席开幕式并致辞。论坛开幕式由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朱慈蕴教授主持。

李建红对会议顺利召开表示祝贺,并表示,在传承三千年文明的晋祠之畔探讨现代商事法律制度的发展与创新,对促进学术研究、推动民商事法律制度发展乃至法治进步都具有重要意义。希望此次论坛能为各位专家学者搭建起沟通的桥梁,大家畅所欲言,积极为现代商事法律制度建言献智。

孙岩向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和海峡两岸的法学专家对山西大学长期以来的关心支持表示感谢,表示山西大学高度重视法学人才培养与学科建设,正朝着高水平、有特色的目标砥砺奋进,希望各位专家借学术交流,积极为山西大学法学学科建设传经送宝。

来自台湾世新大学、政治大学的刘连煜教授和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会长赵旭东教授分别致辞,表示此次论坛的举办汇集了两岸公司法发展的最新研究成果和信息,凝聚了两岸公司法学者对公司治理制度的真知灼见,是非常难得的互学互鉴机会,希望未来两岸学者就更多主题展开交流和学习。

论坛采用现场报告、与谈人发言、主持人现场点评的方式,从不同角度围绕公司治理的原则、董事会对法令之遵行义务、ESG义务如何实践、企业集团的治理及修法方向四个议题展开了深入探讨。

论坛闭幕式由我校法学院副院长、山西省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会长刘丽萍教授主持。中国文化大学何曜琛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朱慈蕴教授进行总结发言,表示公司制度自带永续性的特点,与人类经济社会生活的持续性发展有着密切关系,公司的利益取得不应以牺牲社会公共利益为代价,传统的公司法对该问题有所忽视,当前公司应采取举措应对这一新问题,中国公司立法在解决新问题方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本次论坛是一场高规格的学术盛宴,海峡两岸商法论坛以十年为界,第一阶段已圆满结束,新的篇章即将开始。

来源:山大校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