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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举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研讨会

发表时间:2025-04-30    作者:

4月26日,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即将施行、山西省纪检监察研究院成立一周年之际,由山西省纪检监察研究院主办、法学院承办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研讨会”在东山校区举行。山西省纪委监委政研室副主任、山西省纪检监察协会秘书长刘小勇,山西省纪委监委驻山西大学纪检监察组组长、山西大学党委常委卢平出席开幕式并致辞。开幕式由山西省纪检监察研究院院长张天虹教授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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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小勇代表山西省纪检监察协会对会议的举办表示祝贺,表示要以这次研讨会的召开为契机,进一步准确把握新《监察法》的内涵要义和实践要求,为深入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打造富有中国特色、体现山西实践的监察理论研究高地提供强大智力支持和坚实学理支撑。

卢平表示,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即将施行之际召开本次研讨会具有重要意义,他从纪检监察学科建设、山西省纪检监察研究院发展以及有组织学术活动等方面向与会学者提出意见建议,希望加强学术交流,创新研究方式,丰富纪检监察研究成果,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研讨会期间,与会学者围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修订与反腐败制度创新、监察权的法教义学分析,新增的强制到案、责令候查、管护等措施的理解,监察派驻和再派驻的实践与思考、监察问责的功能与体系协调、监察机关自我监督制度的体系化构建、数字纪检监察的实践及启示等方面进行了热烈的探讨。

来自山西省纪委监委、山西省委党校、太原理工大学、山西财经大学、山西师范大学、太原科技大学、北京大成(太原)律师事务所等高校和实务部门的专家学者、硕博士生共计50余人参加了会议。研讨会汇聚理论界与实务界智慧,围绕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展开深入研讨,为构建中国特色国家监察理论体系贡献了智慧力量,也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思想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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