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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9-03-28    作者:

各相关单位

 2019年度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六次、七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省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委《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实施意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发挥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示范引导作用,为全省工作大局服务,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

二、申报要求

1.选题要求:紧紧围绕我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在“两转”基础上全面拓展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新局面,建设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示范区、打造能源革命排头兵、构建内陆地区对外开放新高地三大目标任务,根据自己研究专长,自主拟定选题。

2.研究要求:要突出问题意识,强化问题导向,把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作为选题的着眼点和立足点;突出实践意识,着力为山西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学理支持,为党委和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突出时代意识,紧跟时代潮流,彰显时代特点,力求站在学术发展前沿;突出创新意识,强化创新思维,力求主题鲜明、角度新颖、表述准确。总之,基础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3.成果要求:最终成果为论文、研究报告的,一般要在一年内完成。最终成果为专著的,一般要在两年内完成。最终研究成果必须符合学术规范,引用材料务必注明出处,并附主要参考文献目录。鼓励出成果与出人才相结合,鼓励研究成果及时转化、充分应用。

4.条件要求:(1)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者博士学位的申报课题,须两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者推荐。(2)课题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的申报。(3)课题申请人应为课题研究和课题管理的实际负责人(只填一人)。(4)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两项课题的申报。(5)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等省部级科研项目,以及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省科技厅软科学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省社科课题。(6)申报本课题的,不得重复申报国家规划课题和其他省级课题;已经申报国家规划课题和其他省级课题,且已批准立项的,不得重复申报本课题;同一题目不得重复申报。

违反上述规定的,一经查实,通报批评,取消申报资格三年。

5.时间要求:请于2019528日前将申请书3份、活页5份(A3纸双面印制,不得单面复印)交至社科处,同时将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angxz@sxu.edu.cn申请书电子版以申报人名字命名)



     社科处

     2019.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