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9-03-28 作者:
各单位:
现转发《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山西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通知》。根据该《通知》与社会科学处《关于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安排,我校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分两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山西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通知》要求,参加山西省教育厅组织的山西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成果评奖;
第二阶段,按照教育部分配给我校的名额,社会科学处将不再组织专家进行预评审,根据山西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评奖结果,择优报送教育部。具体时间安排,详见社会科学处《关于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社会科学处
2019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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