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开展2019年度文化和旅游研究项目推荐和委托研究工作的安排,现将项目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选题
1
、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研究
2
、文化和旅游融合体制机制改革研究
3
、文化和旅游系统文化安全问题研究
4
、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标准研究
5
、红色旅游进校园的教育效果及评估研究
6
、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融合发展研究
7
、中国非遗手工艺传承发展与乡村文化振兴战略研究
8
、文化旅游市场举报投诉机制研究
9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方式方法研究
10
、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动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的应用研究
11
、文化消费理论和实践研究
12
、文化旅游融合发展背景下的消费政策研究
13
、西部民族地区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的政策研究
14
、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研究
15
、文化和旅游的区域协同发展研究
16
、京津冀协同发展背景下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研究
17
、特色文化带文化资源富集型城市发展战略研究
18
、新媒介与文艺创作研究
19
、新时代网络文艺评论研究
20
、国有艺术院团管理运营机制研究
21
、民营艺术表演团体现状调查研究
22
、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体制机制研究
23
、新时代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文化策略研究
24
、一带一路视域下的文化交流符号研究
25
、构建我国文化和旅游服务贸易国际交流合作新格局研究
26
、科技创新的人文精神研究
27
、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移动信息化应用发展现状、问效评价研究
28
、艺术类科研项目的绩效评价研究
29
、新业态、新媒体、新情况中的意识形态问题研究
30
、文旅演出创作评估体系建设及创作人才培养研究
二、申报程序
三、基本要求
2019
年度文化和旅游研究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
、遵守中华人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3
、具有副高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青年(不超过35岁),需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
4
、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需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
四、委托程序及成果形式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对推荐项目进行初审,择优向文化和旅游部推荐。委托研究经费每项6-8万元,委托研究项目应于2020年12月底完成结项,并提交如下研究成果:
1
、阶段性研究成果
研究周期内,需以成果要报形式提交阶段性研究成果2篇以上,每篇字数为2000字左右。
2
、最终研究成果
研究完成后,需以研究报告形式提交最终研究成果,字数不超过5万字,同时提供成果摘要,字数为3000字左右。
2019
年度文化和旅游研究项目申报工作时间比较紧张,请相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社会科学处
2019
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