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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度山西省社科成果事后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9-05-08    作者:

各相关单位:
2019年度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事后奖励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六次、七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省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委《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实施意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发挥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示范引导作用,鼓励全省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潜心治学、扎实研究,出成果与出人才相互促进,推动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
二、奖励目的
鼓励全省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潜心治学、扎实研究,出成果与出人才相互促进,推动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
三、奖励对象
事后奖励,主要奖励荣获重大奖项或产生重大影响的结项成果。
四、奖励申报条件
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及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文化和旅游部文化艺术研究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等省部级科研项目,以及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省文化厅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省科技厅软科学项目等我省有关科研项目结项后可进行申报。
2.同一申请人一次只能申报一项成果。
3.成果荣获全国性重大奖项,或省委省政府决策参考得到应用,或得到中央领导、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并批转有关部门研究实施,或社会影响大均可申报。
4.须是党的十八大以后获得的成果奖励。
5.去年申报过的成果今年不得再次申报。
五、申报要求
1.社科成果事后奖励申报材料要求。(1)申请书一式2份,并发送电子版至shif@sxu.edu.cn;(2)成果结项证明和成果反响材料原件,需单独放在文件袋内,文件袋上标明申报人姓名及所在单位;(3)成果结项证明及成果反响材料复印件10份。
2.时间要求:请于2019年5月27日-31日,将以上申报材料报送社会科学处206室。逾期不予受理。
          社科处

2019年4月9日

公告附件如下:

事后奖励申报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