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项目申报

关于软科学项目提交科技报告并重新提交结项报告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9-05-08    作者:

各有关教师:

接科技厅通知,科技报告呈交系统已经开放2016年及以后获批的软科学项目结项均须要提交科技报告,获得报告证书后才能结项。

根据工作安排,现要求已经通过结项验收的2016年项目(名单见附件3)需根据要求提交科技报告,报告正文模板见附件,格式为.DOC文件,同时需要提交签字后的承诺书(见附件,需前往师生综合服务中心8号窗口盖社科处章,承诺书需要扫描成PDF文件格式上传。(报告格式也可登录科技厅管理系统下载)

具体要求:

1. 科技报告呈交入口:进入科技厅官网首页的科技计划管理系统,用课题负责人账号直接登录后,从左侧目录中找到科技报告(即原来课题申报时的入口)。

2. 科技报告呈交流程:作者提交——单位审核——专业管理机构审核——科技报告中心审核——取证书。基本流程与课题立项时一致,不需要纸质材料,但需要网上提交报告正文及承诺书。

3、报告不合格时会退回,留意电子邮箱和呈交账户;报告通过后一周左右制成纸质证书,需到科技厅内一层东侧科技报告中心领取(电话4033911)。

时间安排:

1. 各项目负责人务必将科技报告在430日前提交完毕。

2. 社科处将在515日左右统一去领取纸质证书,没有完成证书的项目需要项目负责人去科技厅领取。

3. 证书取回后,一周内重新按照结项报告的装订格式(见社科处201894日通知),重新装订2份报告,交回社科处215室,截止时间522日。

                                                            社科处

2019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