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西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山西省“十三五”教育发展规划》,及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经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即日起开展山西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应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围绕我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及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提出的新理念、新思想、新举措,以“提高标准、提升能力、争创一流”为发展理念,结合我省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发挥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示范引领作用,大力推进教育科学事业的创新发展,为山西教育的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二、本年度课题仅设一般规划课题,鼓励开展反映我省教育事业发展的前瞻性、创新性课题研究。应用型研究应对教育发展中出现的一些重大问题快速做出反应,为教育行政部门科学决策及时提供政策建议。不支持以编译著作、编写教材、编写丛书、编写工具书为直接目的的课题研究。申请人应在《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课题申请·评审书》)封面上标明所属学科、课题类别,跨学科课题应根据主要研究内容确定所属学科。
三、课题申报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申报者必须能真正承担课题研究的组织与实施工作,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者,不得申报。
四、课题承担单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的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五、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名。《课题申请·评审书》纸质材料须有主持人签名,经主持人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明确意见,并加盖公章以示承担信誉保证。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项课题的研究。在研的省级及以上哲社、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和其他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本年度课题;同年度申报省级哲社和其他科研课题的负责人不能申报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六、本年度课题通过课题申报、资格审查、学科组会议复评的程序进行。评审结果报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无异议后下达课题立项通知。课题所属单位应予以相应的支持。
七、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评审,继续采用活页匿名的方式进行,《课题申请·评审书》与活页课题名称一致,活页论证字数不得超过5000字。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3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于撤项并通报批评。
八、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立项课题要求在1—3年内完成,决策性研究应在1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课题单位及其主持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九、申报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申请书及活页一式四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请于5月17日前交至社科处,并发送电子版至wangxz@sxu.edu.cn。
社科处
2017.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