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项目申报

关于申报全国高等院校古籍整理委员会项目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3-05-13    作者:社会科学处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高等院校古籍整理工作委员会的安排,全国高等院校古籍整理委员会项目于每年前半年受理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人:项目负责人必须是高校在职教师,一般应为高级职称人员(如是中级职称,需两名高级职称人员推荐)。如是集体合作项目,项目负责人应是科研工作的真正组织者和领导者,并在该项目中担任实质性研究任务。如是个人项目,项目申报人必须是该项目的真正承担者。正在承担古委会项目者不得申报。
  2、项目申报学科范围:申报的科研项目可以是对古籍的整理,也可以是对古籍或其编著者的研究,但研究项目必须是立足于古代文献(包括出土文献)或紧密结合古代文献的研究,而不应是一般意义的文学、历史、哲学、语言学等研究。
  3、所申报的项目一般要求已落实出版单位或已有出版意向,高校古委会不承担推荐成果出版的义务。
  4、一人一次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已在他处获得立项的项目不得申报,以避免重复立项。
  5、高校古籍整理研究基金不得用于出版补贴。
  二、申报手续
  申请者需认真填写《全国高等院校古籍整理研究工作委员会重点科研项目申请评审书》一式七份,于2013年6月25日前报送至社科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angxz@sx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