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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3年度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3-06-30    作者:社会科学处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2013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13]215号)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晋教科函[2013]23号),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今年省教育厅采取不限额申报,我处在汇总全校申报者有关材料后全部上报教育厅。省教育厅经学校推荐、专家评审,并按照教育部下达我省的申报限额,结合我省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的实际确定推荐教育部申报人选。
  二、申报领域
  按照教育部规定,哲学社会科学类按照如下8个领域归口申报:20.哲学、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理论教育;21.经济学;22.法学;23.政治学、社会学、民族学;24.教育学、心理学;25.语言学、文学、新闻传播;26.历史学;27.艺术学、体育学。
  三、申报条件
  1、申请者须符合《“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附件1)第七条所列各项基本条件。
  2、申请者应具有中国国籍,且必须通过人事关系所在学校申请,不接受跨学校申报。
  3、鼓励各高校从海外直接引进高水平青年人才进行申报(B类)。
  4、申请者所在单位须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提供配套经费。
  5、要坚持人才、平台(基地)和项目的结合,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山西省高等学校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适当向重点建设的创新平台(基地)倾斜。加大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申报。
  四、其它事项
  1、申请者须填写《“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见附件2),一式10份,同时报送相应的电子版文件(WORD文件,发送至邮箱:xuxd@sxu.edu.cn)。申请材料(包括附件)必须重点突出,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得超过40个页码。
  2、申报截至日期:2013年7月8日18:00,逾期和不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恕不受理。
  3、联系人:徐晓东,联系电话:0351-7018030。

                           社科处
                          201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