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5-06-17 作者:
各相关单位:
2015年度山西省经济社会统计科研参考选题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方向和要求。2015年度山西省经济社会统计科研参考选题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统计局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紧密联系我省全面小康建设和综改试验转型发展工作实际,结合当前国家的宏观政策导向和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推进“六大发展”,抓好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加快推进改革开放,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加强和改善民生,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努力实现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研究方向和议题主要是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持经济稳定增长、加快转型综改区建设、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对外开放、推动科技创新、发展民营经济、促进农民增收、保障改善民生、调整产业结构、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可持续发展、改善民生和山西省经济社会及统计发展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开展研究。课题研究具体分为统计方法制度类和社会经济分析类两个方面,要求严格遵循统计科研的科学性、实用性,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关注前沿,重视基础,突出应用,力求创新,按照课题的质量和进度要求,高质量完成统计科研任务。
二、认真选题,做好申报立项工作。各单位和个人可根据《参考选题》进行申报,也可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实际自行选题。申报者应填写《山西省经济社会统计科学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一式3份,A4纸双面打印,务必于6月23日前交至社科处(办公一号楼215),并发送电子版至wangxz@sxu.edu.cn。
三、承担课题研究的人员应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较强的研究能力。课题第一负责人申报项目一般不得超过两项。
四、核准的立项课题,将于7月10日前通知申报者。课题研究的最终成果应于2016年4月31日前,分别以电子邮件及纸介形式(一式两份)报送山西省统计科学研究所进行结项。
五、为加强研究成果的宣传和推广,如无特殊说明,山西省统计学会享有对结项成果向有关媒体推荐的权利。
六、凡未立项的课题,均不能参加各级各类统计科研课题的评比。
社科处
2015.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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