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项目申报

关于山西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课题申报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9-05-08    作者: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经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即日起开展山西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准确把握教育事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以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结合我省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发挥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示范引领作用,大力推进教育科学事业的创新发展,为山西教育的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二、本年度不设课题指南,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申报。自拟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本年度课题仅设一般规划课题,鼓励开展反映我省教育事业发展的前瞻性、创新性课题研究。应用型研究应对教育发展中出现的一些重大问题快速做出反应,为教育行政部门科学决策及时提供政策建议。不支持以编译著作、编写教材、编写丛书、编写工具书为直接目的的课题研究。申请人应在《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封面上标明所属学科、课题类别,跨学科课题应根据主要研究内容确定所属学科。  

三、课题申报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申报者必须能真正承担课题研究的组织与实施工作,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者,不得申报。

四、课题承担单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的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五、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名。《申请·评审书》纸质材料须有主持人签名,经主持人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明确意见,并加盖公章以示承担信誉保证。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项课题的研究。在研的省级及以上哲社、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和其他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本年度课题,不支持一题多报。

六、本年度课题通过课题申报、资格审查、学科组会议复评的程序进行。评审结果报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无异议后下达课题立项通知。

七、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评审,继续采用活页匿名的方式进行,《申请·评审书》与活页课题名称保持一致,活页论证字数不得超过5000字。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3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于撤项并通报批评。

八、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立项课题要求在1—3年内完成,决策性研究应在1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课题单位及其主持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九、申报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申请书及活页一式三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请于63日前交至社科处,并发送电子版至wangxz@sxu.edu.cn。

                       


社科处

                          2019.5.7